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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2022/2/21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佚名 ip属地:重庆

为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将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即日起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上道路行驶的无牌无证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

  二、整治措施

  依法路面扣留、街面拖移,并处罚、记分、拘留等。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公安机关依法扣留的无牌无证车辆,驾驶人不能提供被扣车辆的合法证明或不按规定时限处理的,公安机关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强制报废。

编辑: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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