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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部门:一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轻便摩托车不予注册登记!附我市抽查电动自行车质量情况的…
2022/3/17 来源:汕头发布 作者:佚名 ip属地:重庆

电动自行车因骑行方便,备受市民青睐。近日,汕头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登记、行驶等相关问题,向市民朋友答疑解惑。

轻便摩托车不予注册登记

据了解,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29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实行实名制。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2017年12月28日实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以来,全市总登记电动自行车14.6万辆。其中汕头中心城区登记13.6万辆。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市民,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近日,我市抽查电动自行车质量,其中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不能选购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将轻便摩托车视为电动自行车。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6条规定:三轮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在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

那么如何确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提示,主要看该车的合格证是否标注三个CCC的认证。

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

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去年2月对符合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交警部门表示,为方便广大商家上牌,车管所根据全市近200家销售商的地点划分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专门建立了“全市电动自行车微信群”,当销售商家需要查验车辆时,可直接在群上申请,接到申请后,民警再根据商家申请的时间、地点,按照“网格化”管理方案分时段、分片区带牌上门为商家的车辆查验、上牌。商家在卖车时确认车主身份并留存相关资料,再集中持资料到车管所审核办理车辆行驶证。

车主购车后就可将车辆开回家,不用再到车管注册登记点验车、提交资料申请上牌,免去车主及车辆往返车辆管理所的流程,让市民群众“只跑一次”,购车用车更有效率。“带牌销售”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销售,对商家和车主都十分利好。

到目前为止,带牌销售模式覆盖率已经接近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的市民会选择购买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

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市交警部门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2、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3、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5、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时,请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关闭电源并下车推行,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我市抽查电动自行车质量: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

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汕头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依据《广东省非机动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27家门店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等行政区域流通领域销售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

本次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项目9个,分别为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与蓄电池等安全指标。经检验,发现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共涉7个检验项目发现不合格。

记者查阅不合格产品名单,发现棒途、爱玛、神州行、小羚羊等电动自行车品牌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车速限制、鞍座长度等。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工作,同时将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通报企业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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